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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物須知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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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館最低消費金額為$500,凡購物一律免運費。(限台灣本島,其他區域運費另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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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意服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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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消保法規定,凡購買之消費者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(包含假日)鑑賞期之權益(※鑑賞期非試用期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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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物流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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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選擇欲購買商品與數量後,按下我要購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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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認商品型號及數量,您可選擇繼續購物或結帳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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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您的付款、取貨方式以及確認您的基本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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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您再次確認購物明細,確認無誤後按下送出結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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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會收到 Mylits商品確認 e-mai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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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lits客服人員將電話與您聯繫確認訂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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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您喜歡的付款方式,並將轉帳收據或匯款單傳真至 02-2996228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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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認無誤後, Mylits商品於 7 天內寄出給您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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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貨辦法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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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於收到商品的 7 日內(以簽收單或郵戳日期為憑),備妥原發票,與 Mylits客服人員聯絡(客服專線 02-2994-4517)要求換貨,客服人員會安排相關換貨事宜。
*請務必保留原商品之完整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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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貨條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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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因訂單處理程序錯誤,導致商品與訂購內容不符您原訂單所示。
- 商品有明顯瑕疵或已損壞。
- 顧客於鑑賞期之內不滿意該項商品,要求更換其它品項之商品。
上述 1.2 二點原因您皆可無需支付任何物流費用來換貨。如為第 3 點原因,您則需負擔寄回本公司之運費及換貨後之宅急便運費。
- 客製商品恕不退換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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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貨程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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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於收到商品 7 日內(以簽收單或郵戳日期為憑),與 Mylits客服人員聯絡要求換貨。
- 經客服人員處理,確認符合換貨條件。請將該商品連同發票並附上換貨原因,由宅配或郵寄至本公司地址(242 台北縣新莊市化成路476巷5號)並在包裹上註明換貨及訂貨人姓名和聯絡方式。請您確認更換商品包裝妥善,在運送過程有所毀損,則恕無法換貨。
- 如符合換貨條件 1. 2 點原因,請您選用「到付宅急便」單,宅急便運費將由本公司支付。
- 如為換貨條件第 3 點原因,您則需負擔所有寄回與再寄出新商品的宅急便運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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